世界资源研究所开展了6项案例分析,每一项都关注一个非中国的跨国公司,并运用综合分析框架,分析环境和社会的风险管理。分析体现出,强有力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能够使企业受益,而较弱的风险管理将会导致企业在经济效益和名誉上的损失。

       本工作论文通过分析这些案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总结了如下启示:

  1. 须认真研究并遵守投资目的地法律。
  2. 应在充分了解投资国的政治、文化背景下,准备好各种适应当地情况的应对方案。
  3. 要积极与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协调,以获取当地社区的理解与支持。
  4. 加入国际领先的行业组织,采用业内的最佳实践,规避对外投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

执行摘要

中国的对外投资正在迅速增长。2008—2009年金融危机之际,全球对外投资总额度下降了40%,而中国的对外投资增长了8%(UNCTAD, 2013)。2012年,中国投资者共对全球141个国家和地区供投资772.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商务部,2013)。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企业与银行为资金匮乏又急需发展的国家和地区提供资金受到了普遍的欢迎,然而也引起了一些担忧,如中国投资者愿意投资一些高环境风险的项目,尤其是已经被发达国家投资者认为风险过高而拒绝提供融资的项目。而负面环境影响所引起的投资目的地民众和政府的不安乃至批评,又往往会威胁到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保护项目所在国环境、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对于中国对外投资而言既是责任也是挑战。

       在中国企业开始大规模对外投资之前,一些其他国家的跨国公司就已经遇到了中国企业当前在海外面临的问题。这些跨国公司在对外投资中就如何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已经积累起了一些经验,吸取了教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对其他国家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进行了案例研究,并将环境与社会利益相关者以及风险控制的分析框架应用到这些案例中,力图展现控制环境与社会风险如何使企业的投资受益,以及不完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控制如何使企业的盈利及声誉遭受损失。

       本报告共精选了6个案例,涉及采掘业、农林业和能源等不同行业,包括:

  1. 美国自由港-麦克米伦铜金公司(Freeport-McMoRan Copperand Gold Inc.)从1960年代起就开始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布亚进行矿产采掘。自由港的投资始于政治动荡时期印度尼西亚独裁者的支持,其投资也应为印度尼西亚边远、贫困地区的普遍存在的侵犯人权和环境退化现象负责。1990年代随着来自国际社会压力的增长和当地紧张局势的爆发,自由港最终被迫重新设计其处理环境与社会问题的方法。尽管该公司已经大大减小了其环境影响并且为周边社区发展带来更大的好处,然而之前几十年的困难局面仍然在造成负面影响。时至今日,该投资项目仍然常常卷入暴力事件当中。
  2. 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于1981年进入巴布亚新几内亚领导了对奥克泰迪(Ok Tedi)铜矿的开发。17年中,来自铜矿的废弃物污染了附近的奥克泰迪河以及弗莱河盆地。必和必拓迫于压力于2001年退出了该投资。
  3. 美国纽蒙特矿业公司在加纳开发了阿哈福矿业项目(Ahafo Mine Project)。2005至2006年间,该项目的建设导致了将近10000居民流离失所、被迫搬迁。3年后,公司的氰化物泄露导致附近流域鱼类大量死亡。纽蒙特公司在矿业公司中处于重视环境与社会影响的领先地位,但仍在该投资中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4. 马来西亚的森达美集团在利比里亚进行了棕榈油投资。利比里亚政府与森达美签订特许权协议,给予森达美对220000公顷土地的使用权。由于利比里亚土地所有权不够明晰,政府试图全权代表当地社区和居民对投资进行支持,反而造成了森达美与当地社区间大量的矛盾,阻碍了项目的进展,导致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5. 金光纸业是世界上最大的纸业公司之一,同时要为印度尼西亚大规模雨林破坏负责。过去的30年间,金光纸业间接和直接造成了当地社区间的矛盾、加剧了气候变化,并破坏了当地脆弱物种的栖息地。通过NGOs的努力,下游大型企业对金光纸业进行了抵制,对金光纸业造成了经济损失。迫于压力,金光纸业2013年2月承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最佳实践。
  6. 卡米塞阿天然气项目是秘鲁最大的能源项目,该项目由阿根廷PlusPetrol为主的财团投资,同时从国际金融机构进行了融资。虽然秘鲁政府和美洲开发银行都制定了详尽的环境法规和“保障”政策,财团并没有负起环境保护和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责任。坐落在秘鲁生态环境敏感地区的卡米塞阿天然气项目是世界上最具争议的天然气项目之一。

       通过分析这些案例中的经验和教训,本报告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总结了如下启示:

  1. 须认真研究并遵守投资目的地法律。如果当地法律体系薄弱,则应自主提升环境与社会标准。遵守投资目的地法律、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是企业防控风险的基本步骤。中国企业进行资源和土地类投资的目的地很多处于自然环境和政府政策及监管都比较薄弱的地区,在这些地区投资尤其需要谨慎。仅仅遵守所在国法律不能对项目所在地环境和居民进行有效的保护。投资企业必须主动提升所遵循的标准,才能实现尽量减少负面环境与社会影响。
  2. 应在充分了解投资国的政治、文化背景下,准备好各种适应当地情况的应对方案。企业在最初“走出去”时,习惯性地把在本国的处事方式带到海外。然而,由于当地居民的文化和价值观可能完全不同,这些公司需要采用新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包括雇佣能够理解当地文化、帮助沟通的专业人员。
  3. 要积极与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协调,以获取当地社区的理解与支持。不仅要与项目所在国的中央政府打交道,更要学会与当地政府、社区、商业伙伴以及媒体打交道。在争取社区支持的过程中,应注意到盲目对社区进行赔偿或者对社区进行一些一厢情愿的投入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资企业应确保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并制定申诉程序,以确保社区民众在项目周期内遇到的问题都能得到处理。
  4. 加入国际领先的行业组织,采用业内的最佳实践。为了规避对外投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内,加入国际领先的行业组织,采用业内的最佳实践。采用最佳实践不仅可以指导投资者尽量降低造成环境与社会影响的可能性,从而降低风险;也可以在真正造成影响时,指导企业积极应对,降低声誉和财务上受损的风险。

       除此之外,本报告也为中国政府、金融机构、NGOs与媒体总结了启示与建议,如下:

  1. 中国政府应从维护国家信誉入手,将对外投资的环境影响纳入到国内的环境管理体制内。可能的途径包括将已有的对外投资方面的环境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将适用于国内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延展至对外投资,以及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监管。一些高环境与社会风险行业,尤其需要政府的规范与指导,如矿产采掘业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
  2. 中国的金融机构不仅可以学习国际领先的多边开发银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也可以通过与这些机构联合对大型项目贷款,直接学习最佳实践。在对企业与项目贷款时,应完善自身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与防范体系,带动企业、其他共同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采用更好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3. 中国NGOs可从投资国与项目所在国两方面入手,搭建投资者与当地民众间的桥梁,推动中国海外投资对所在地环境与社会状况做到避免伤害,乃至做出积极贡献。
  4. 中国媒体可加强与国外同行的合作,对当地民众、NGOs和媒体施以援手,注重实地调查,在还原事实真相的同时,以实现对当地环境与社会的保护。

       本报告是继世界资源研究所出版的《对外投资中的环境与社会政策:中国的步伐与挑战》之后的系列报告之二。我们还将继续研究中国对外投资的环境与社会影响,下一份报告我们将着重研究中国对外投资的案例,并归纳总结出对外投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操作准则与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