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下午 北京,世界资源研究所在“促进中国对外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启动暨研讨会”上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签署了初步合作协议,与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并与各合作伙伴达成共识:通过优化中国对外能源投资政策、促进中国加速可再生能源海外投资,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低碳可持续发展。研讨会由世界资源研究所“一带一路”部部门主任苗红主持。多位业内专家及企业代表通过线上和线下共同见证了此次项目启动,并围绕中国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资的现实挑战、市场机遇、开发潜力及政策需求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首席代表方莉博士在致辞中指出: 能源系统的碳中和是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关键。当下全球正在加速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逐渐成为全球新增电力装机的主力,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承诺不再投资化石能源发电,这些进展令人欣喜。最近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为中国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中国是全球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地区提出碳中和/净零排放目标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参与可持续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国际合作潜力巨大。

儿童投资基金会气候变化项目主任、中国首席代表雷红鹏表示,中国承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多次提出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近期,美国、欧洲及亚洲地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也出现了一些积极的信号。这都为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加快全球绿色复苏提供了新动能。儿童投资基金会希望与各合作伙伴共同努力,加强多方交流对话与研究,为促进中国加速大规模对外可再生能源投资、加强“一带一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国际合作提供政策建议,分享最佳实践。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原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Erik Solheim)先生和世界资源研究所执行副主席兼常务董事马尼希·巴布纳(Manish Bapna)先生特地通过视频见证此次重要签署仪式。索尔海姆先生表示:中国凭借自身的勤奋和政治意愿,将与欧洲和美国一起成为气候变化领域的引领者,并凭借巨大的国际影响力实现和引领更加绿色的经济发展。“一带一路”就是这样一个机遇,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投资项目。如果能朝着绿色的方向发展,其影响将会是直接的、巨大的、令人难以置信的。

巴布纳先生在致辞中指出:可再生能源既可以支持各国在就业、经济发展、以及重点项目部署的短期需求,又可以推动实现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中期目标。希望能够通过促进合作,共同探索如何通过“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清洁能源革命。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表示:在中国政府明确提出2060年碳中和的大背景下,促进中国对外可再生能源投资意义重大、前瞻性强,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提供了新视角。对中国来说,无论是发挥“一带一路”大国责任,还是对未来实现自身低成本的能源电力转型,都具有重大意义。中国主动选择调整结构和绿色投资,是结构性降低金融风险、财政风险、潜在贸易风险的必然选择。

WRI China's Fang Li at an energy MOU signing on November 17, 2020

图1:世界资源研究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签署初步合作协议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彭才德指出: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的意愿日渐强烈,步伐明显加快,海外投资项目日趋活跃。可再生能源是“一带一路”区域能源合作重要内容,提高我国海外可再生能源合作的质量和规模,是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智库、金融、国际组织等多方力量积极推动。

WRI China's Fang Li at an energy MOU signing on November 17, 2020

图2:世界资源研究所与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世国提到:中国是可再生能源制造业大国,拥有全球70%的光伏产能和40%的风电产能,但由于在融资模式、资产认定、风险管理等方面仍面临一系列挑战,可再生能源对外投资的潜力远没有发挥出来。中国不仅要实现国内的碳中和,还需要突破可再生能源对外投资的制度瓶颈,在国际投资的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WRI China's Fang Li at an energy MOU signing on November 17, 2020

图3:世界资源研究所与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经济技术研究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世国提到:中国是可再生能源制造业大国,拥有全球70%的光伏产能和40%的风电产能,但由于在融资模式、资产认定、风险管理等方面仍面临一系列挑战,可再生能源对外投资的潜力远没有发挥出来。中国不仅要实现国内的碳中和,还需要突破可再生能源对外投资的制度瓶颈,在国际投资的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WRI China's Fang Li at an energy MOU signing on November 17, 2020

图4:世界资源研究所与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签署合作备忘录

活动下半时段,专家们就中国碳中和目标对可再生能源的影响、中国可再生能源对外投资的市场机会与开发潜力、以及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可再生能源的现状与障碍进行了分析及梳理。同时围绕如何通过政策设计促进中国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资,金融机构如何通过产品与机制的创新来支持可再生能源对外投资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并分享了以下建议:

1.  “一带一路”国家情况迥异,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项目对接。充分考虑东道国的发展阶段、能源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及政策倾向,将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融入到“带路”国家的发展建设过程中;

2.  鼓励企业海外投资的过程中与多边机构合作,并与援助资金配套来帮助企业降低项目风险;

3.  金融机构作为撬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杠杆,是时候鼓励更多金融产品及机制的创新来支持绿色项目,并考虑已建煤电项目的转型与有序退出;

4.  国际合作中,可再生能源在高耗能产业及工业园区的应用同样值得关注,并且还要重视节能技术的应用。中国很多产能正在“走出去”,这一过程中,要树立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的理念,在节水、节电、智能化信息化的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为当地的环保与低碳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在全球范围内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也是实现《巴黎协定》预定目标的切实路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优化中国对外能源投资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将对推动 “一带一路”国家低碳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能源可及性的提升发挥关键作用。

本次会议嘉宾还有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原所长周大地、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际业务部主任严秉忠、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经济技术研究院技术处处长肖晋宇、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国际部副主任兼投融资负责人马钰、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际部处长张瑞卿、自然资源保护协会高级顾问杨富强、能源基金会低碳转型项目主任,战略与规划部主任傅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秘书处北京办公室负责人程琳、晶科电力战略发展副总监兼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综合能源服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罗琦、世界资源研究所绿色“一带一路”项目专家彭澎,龙源电力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南太平洋地区工作组副组长刘晨曦、国华能源投资公司境外项目管理中心张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