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摘要

目前,在计算和使用企业外购电力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时广泛存在一系列的误区,这些误区影响了企业温室气体核算的质量。根据本文的计算,若使用错误的因子,部分地区企业核算2010年外购电力排放量时可出现高估49.3%排放的误差。

核算结果误差导致产生错误的减排标杆和信号,将由此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包括误导政府部门对评估现状、制定措施和评估效果的分析,影响减排政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削弱地方政府发展低碳电力的积极性,误导企业对生产技术的选择以及弱化来自能源结构较为优化地区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等。

基于《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和《ISO 14064 -1:2006 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及消减的量化及报告指导性规范》的要求和指南,本文作者提出了计算外购电力排放因子应考虑的范畴。在列出具体计算公式的基础上,本文作者根据公开数据计算出一套适用于中国企业的分区域、分年限(2006年~2011年)的数据,并对政府和研究机构计算外购电力排放因子,以及企业选取外购电力排放因子提出了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