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之际,能源投资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成为海外投资新形势,对外投资合作已开启新篇章。5月11日,“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圆桌会在京举行,来自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埃塞俄比亚驻华使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非发展基金、在非机构等国家部委、东道国代表、金融机构、国内外研究咨询机构和社会组织的30多位代表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讨论。 

会议由“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以下简称“绿色联盟”)主办,世界资源研究(WRI)和儿童投资基金会(英国)(CIFF)共同支持。会议介绍了《“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简称《指南》)第三期成果——《对外投资合作基金绿色化研究》(简称《研究》),并共邀各方探讨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资的创新路径。

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圆桌会现场

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圆桌会现场

图源:会议主办方现场拍摄

 

李永红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副主任

会议主持人李永红指出,“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研究项目(“交通灯”项目)是绿色联盟的旗舰研究项目之一,《指南》三期研究成果得到了媒体高度关注,希望研究成果和专家讨论能继续支持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索尔海姆

WRI高级顾问、“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国际院长

索尔海姆在开幕致辞环节指出,在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动员资金进入绿色产业的国际背景下,《指南》提出的政策建议可以引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推动中国资金投入“一带一路”沿线绿色产业,让更多国家从中受益。

郭敬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院长

郭敬表示,《指南》研究成果帮助完善了“一带一路”海外投资的政策制定和投资实践,为国内有关决策部门提供了有力支持。时值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指南》研究成果将为推动海外绿色投资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朱源

绿色联盟秘书处副主任专家

朱源代表课题组介绍了《指南》三期研究——《对外投资合作基金绿色化研究》的成果,《研究》旨在推动对外投资基金贯彻绿色化理念,将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的要求贯彻到基金支持项目的日常操作中。他提到,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基金在促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选择了中非发展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和中拉合作基金为分析重点,通过调研和梳理国际经验,分析这些基金所采用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应用实践,识别对外投资基金绿色化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项目组开展投资者调研

项目组开展投资者调研 

图源:中非发展基金、“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世界资源研究所

 

圆桌讨论环节,专家们从投资引导和气候环境管理角度,探讨了“一带一路”项目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建议,分别由WRI可持续投资部项目主任苗红和绿色联盟咨询委员会国际协调员、“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建宇主持。

苗红指出,非洲和东南亚地区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潜力巨大,而中国企业当前参与可再生能源项目仍以设备供应和工程总承包(EPC)业务为主。自中国做出“不再新增煤电项目,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庄严承诺后,中国各利益相关方如何加强协同效应促进可再生能源投资既是需求,也是挑战。

张建宇提到,绿色是“一带一路”的发展方向,绿色发展可以为世界经济疫后复苏和可持续增长提供新的动力。《指南》提出的具有前瞻性和落地性的建议,可帮助落实中国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出的承诺。

央视新闻对项目进行了报道

央视新闻对项目进行了报道

图源:央视新闻

 

政策引导在促进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商务部国际发展合作研究所所长王泺从完善海外投融资政策的角度提出了建议。她指出,中国可以利用对外援助来撬动贸易和投资来支持“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的能源低碳发展。援助政策应以互利共赢合作为主线来设计,从全链条设计风险对冲机制,尤其要解决外部性效应,包括环境和社会方面的负外部性;同时还要设立系统和科学的指标体系,来评估资金使用效果。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际部主任姜昊对提高海外低碳能源项目的管理能力提出了希望,中方还需着重考虑项目东道国的发展需求,把低碳产业的规划和运营能力培训延伸到当地基层

会议还请到多位非洲当地代表,结合实地特点,提出了对中非可再生能源投资合作的建议。埃塞俄比亚驻华使馆公使所罗门·特斯法耶(Soloman Tesfayae)表示中国通过公私合作、贷款和赠款等方式在埃塞当地建设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希望未来中非在可再生能源等高质量基础设施的合作可以帮助促进非洲区域一体化进程。

睿纳新国际咨询公司首席执行官芮婉洁(Hannah Ryder)指出非洲非水可再生能源投资在资金配置、财政支持、风险评估、设备本地化生产上存在挑战或不足,建议下一步中非双方可以就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出更具体的目标,促进信息共享

WRI非洲办公室能源可及项目总监本森·伊雷里(Benson Ireri)针对非洲能源可及性低、资金缺口大的问题,提出利用增信机制调动私营资金,比如公共资金通过提供股本金、国际援助和赠款、贷款、担保和支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一步促进非洲可再生能源投资。

作为深耕海外市场投资者和服务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评审部研究员刘艳介绍了公司针对海外可再生项目融资和评估特点,通过成立专门业务组,推出兴趣函、融资投标意向函等措施,满足项目早期信用保险需求,支持企业与金融机构在融资条件、成本和效率上加强合力的实践。

中非发展合作基金投资一部副总经理康开宇指出,非洲发展清洁能源发展具有显著优势,基金在非清洁能源投资以绿色金融为原则,聚焦在非洲需要的、中国擅长的、政策鼓励的和商业可行的,已支持建设光伏类项目,逐步布局生物质能、地热和光热项目,在管理机制层面将ESG纳入投资决策过程,正在探索发行关于非洲项目的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产品。

国复咨询公司执行董事刘毅提出利用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可再生能源投资。他指出,通过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国企业可以学习国际同行在项目融资、属地化管理、ESG等方面的良好实践经验。同时,中国企业的高效交付能力,配合国际同行在新能源投资领域的良好基础,可以实现互利共赢。

此外,与会专家还探讨了如何完善政策管理保障“一带一路”项目高质量发展。与会专家从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绿色评价标准,推进海外园区低碳化发展,金融机构加强海外项目环境管理等方面,探讨了海外投资政策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方向。

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秘书长李丹建议,可以围绕ESG理念设计开发覆盖风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评价指标体系,来强化海外投资项目的绿色低碳属性和要求。

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副教授王珂礼(Christoph Nedopil)建议金融机构可以从加强信息披露、公众咨询和申诉机制来落实“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中心主任程琳提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长期的、与当地需求密切结合的能力建设,是推动可持续融资标准和实践推广的重要途径。

会议点评发言环节,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亚洲区主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龙迪(Dimitri de Boer)强调了实地调研、围绕信息披露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的重要性。儿童投资基金会(英国)北京代表处项目经理李楠表示《指南》项目提出了务实解决方案,并希望各方继续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支持非洲和东南亚国家的低碳转型可持续发展。

 

项目背景

为提高“一带一路”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绿色投资实践,“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自2019年启动“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指南研究工作,现已发布三期成果。

一期成果《绿色发展指南》基线研究报告于2020年12月正式发布,提出了推动“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降低项目生态环境风险的“1套项目分级分类体系”和“9条建议”(简称“1+9”框架建议)。

一期成果提出的前瞻性成果——“一带一路”项目分级分类体系,将煤电类项目作为重点监管类项目(红灯项目),为中国海外能源项目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参考和支撑。项目分级分类体系以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做出贡献且没有显著负面影响作为原则性标准,提出了鼓励类的绿灯项目清单,这与中国近期对外投资合作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行业导向相契合。

二期成果聚焦在一期成果的应用和实践,于2021年10月发布了《企业和金融机构应用手册》。手册立足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利益相关方的实践需求,提供了开展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的操作指南和应用工具,提出了落实“1+9”框架建议的行动路线和指导建议。

三期成果《对外投资合作基金绿色化研究》聚焦深度参与“一带一路”投资的对外投资合作基金,为其融资实践和环境管理体系提供分析与建议,旨在为实际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资方提供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指引,形成可推广的经验。点击阅读原文获取第三期研究成果。

 

立足中国,放眼国际

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可持续投资项目立足中国,放眼国际,与可再生能源和绿色金融领域的中外权威智库及研究机构合作,提供绿色金融解决方案,支持对外投资领域从传统能源(尤其是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变,助力中国实现能源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球实现可持续发展与低碳目标。